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淡新檔案研究
SEMINAR ON THE TAN-HSIN ARCHIVES 
開課學期
96-1 
授課對象
文學院  歷史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吳密察 
課號
Hist5238 
課程識別碼
123 U525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3,4(10:20~12:10) 
上課地點
臺文217 
備註
範疇:中國、外國。領域:政治、社會。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3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961tan_hsin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淡新檔案為清代十九世紀台灣淡水廳、新竹縣的檔案,目前藏於台灣大學圖書館,是享譽國際的清代州縣廳檔案,內容包括行政、民事、刑事分野,是研究傳統中國地方行政、司法的珍貴史料,也是據以重建十九世紀台灣北部地區社會史的最重要材料。
本課程除由教師介紹淡新檔案之大致狀況外,修習學生將一起研讀部分檔案,以瞭解清代各種檔案文書之格式、用語及官廳之行政運作,並以這些檔案研究清代台灣之社會史。
 

課程目標
第一週 淡新檔案與歷史研究
第二週 淡新檔案的文書學
第三週 清代地方的司法裁判
第四週 閱讀淡新檔案的案件
第五週 閱讀淡新檔案的案件
第六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七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八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九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一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二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三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四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五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六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第十七週 解讀淡新檔案的案件並討論
 
課程要求
1.每一位修課學生選取一案(或性質相關的幾個案)進行報告。
2.報告分成兩個部份,分別於兩週進行。
3.第一週為報告者提出口頭報告,並接受質詢,時間50分鐘。
4.第二週報告者回答上一週同學提出的疑問,並進行討論,時間共為50分鐘。
5.第一週的報告時必須(1)解讀檔案文字並講解字詞意思(2)講解並分析案情(3)以檔案的材料提出討論
6.報告時為了讓聽講者清楚無誤地掌握內容,報告者應事先做好各項準備,包括講究講述順序與時間控制,並且應該製作詞彙解說表,年表,地圖及其他有助於瞭解之圖表或文獻,分發聽講同學
7.非輪值報告者也必須事先閱讀檔案,以便參加討論(上課時將視發言討論情形加註平常成績,而且將以抽問方式強制發言)
8.以口頭報告的檔案為基礎撰寫一篇期末報告,於學期末繳交。
9.學期成績包括(1)課堂口頭報告表現(2)課堂討論表現(3)學期報告。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A:
1. 裴燕生、何庄、李祚明、楊若荷編著《歷史文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
2. 張我德、楊若荷、裴燕生編著《清代文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6年)
3. 關口隆正《清國公文一斑》(明治35年)
4. 徐望之《公牘通論》(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
5. 曾榮廣、姚樂野《清代文書綱要》(四川大學出版社,1990年
6. 小林里平<臺灣字彙>,《臺灣慣習記事》雜誌連載
7. 大野德孝《冠註高等支那時文讀本》(文求堂,明治38年)
8. 青柳篤恒《評釋支那時文軌範》(博文館,明治40年)
9. 鐘ヶ江信光編《時文研究支那經濟記事の讀方》(文求堂,昭和18年)
10. 植田捷雄《中國外交文書辭典(清末編)》(學術文獻普及會,1954年)
11. 星斌夫《中國社會經濟史語彙 正•續》(光文堂書店,1981年)
12. 田中慶太郎編譯《支那文を讀む為の漢字典》(研文出版,1987年)
13. 山腰敏寬編《清末民初文書讀解辭典》(東京:汲古書院﹐1989年)
14. 山腰敏寬編《中國歷史公文書讀解辭典》(東京:汲古書院﹐2004年)

B:
1. (清)黃六鴻《福惠全書》32卷(清康熙刊本)
2. 薛允昇《讀例存疑》(收入黃靜嘉編,全五冊,台北:中文研究資料中心,1970年)
3. 張廷驤編《入幕須知五種》(浙江:浙江書局。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
4. 郭成偉、田濤(點校整理)《明清公牘秘本五種》(中國法政大學出版社,1999年)
內收:(明)王浚川『浚川公移駁稿』三卷、(明)佚名『新纂四六合律判語』二
卷、(清)吳宏『紙上經綸』六卷、(清)佚名『錢谷指南』四卷、(清)佚名『招解說』
不分卷。
5. 郭潤濤《官府、幕友與書生─紹興師爺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6年)
6. 繆全吉《清代幕府人事制度》(台北,中國人事行政月刊社,1971年)
7. 宮崎市定〈清代的胥吏和幕友〉,《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六卷(北京:中華
書局,1993年)
8. 鈴木宗言<臺灣の舊訴訟法>,《臺灣慣習記事》雜誌連載
9. 戴炎輝台灣省通志卷三政事志司法篇(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72年)
10. 臺南縣編撰《臺南縣誌》(明治31-33年)
11. 陶希聖<清代州縣衙門刑事審判制度及程序>,《食貨月刊》第1卷第1.2.3.4.5期(1971年)
12. 那思陸《清代州縣衙門審判制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年)
13. 吳吉遠《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職能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14. 滋賀秀三《清代中國の法と裁判》(東京,創文社,1984年)
15. 夫馬進〈明清時代の訟師と訴訟制度〉,梅原郁編《中國近世史の法制と社會》(京都:
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93年)
16. 夫馬進〈國會圖書館藏太湖廳檔案に見と訴訟の裁判と實際:その初步的知見〉,永田
英正編《中國出土文字資料の基礎的研究》(平成四年度科學研究費補助金總合研究A研究成
果報告書,1993年)
17. 夫馬進〈訟師秘本《蕭曹遺筆》の出現〉,《史林》第77卷第2號(1994年)
18. 夫馬進〈訟師秘本の世界〉,小野和子編《明末清初の社會と文化》(京都大學人文科學
研究所,1996年)
19. 黃宗智《民事審判與民間調解:清代的表達與實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20. 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


C:
1. 臨時台灣舊慣調查會《清國行政法》(1914年)
2. 和田清《支那地方自治發展史》(中華民國法制研究會,1939年)
3. 清水盛光《中國鄉村社會論》(岩波書店,1951年)
4. 戴炎輝《清代台灣之鄉治》(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9年)
5.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台北,里仁書局,1984年)
6. 佐伯富〈清代の鄉約、地保について─清代地方行政の一齣〉,佐伯富《中國史研究 第
二冊》(東洋史研究會,1971年)
7. 山田秀二〈明清時代の村落自治について〉,《歷史學研究》第2卷第3、5、6號(1934年)
8. 井上徹〈「鄉約」の理念について─鄉官•士人層と鄉里社會〉,《名古屋大學東洋史研究
報告》11(1986年)


D:
1. 陳培桂,《淡水廳志》(1871),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72種,1963年。
2. 不著撰人,《淡水廳築城案卷》,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71種,1963年。
3. 不著撰人,《新竹縣采訪冊》(1894),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45種,1962年。
4. 不著撰人,《新竹縣制度考》(1895),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101種,1960年。
5. 鄭鵬雲、曾逢辰,《新竹縣志初稿》(1898),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第61
種,1959年。


E:
1. 馬奉琛《清代行政制度參考書目》(文史哲出版社,1974年景印再版)
2. 張偉仁編《中國法制史書目》(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76年)
3. 滋賀秀三編《中囯法制史:基本資料の硏究》(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3年)
4. 仁井田陞《中國法制史研究─法と慣習.法と道德》(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1964年)
5. 仁井田陞《中國法制史研究─奴隸農奴法:家族村落法》(東京大學出版會,1962年)。


F:
1. 安徽省博物館《明清鰴州社會經濟史料叢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
2. 《清代乾嘉道巴縣檔案選編》(四川大學出版社,1989年)


G:
1. 戴炎輝〈清代淡新檔案整理序說〉,《台北文物》第2卷第2期(1953年8月)
2. 吳祖善〈清代「淡新檔案」─台大圖書館的新特藏〉,《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報》第40期
3. 戴炎輝〈清代台灣における訴訟手段おめぐって─淡新檔案を資料として─〉,《國家學會
雜誌》第81卷第3─4號(1968年)
4. 滋賀秀三〈淡新檔案の初步知識─訴訟案件に見られる文書の類型〉,《島田正郎博士頌
壽紀念論集》(汲古書院,1987年)。
5. 滋賀秀三〈清代州縣衙門訴訟的若干研究心得-以淡新檔案為史料〉,【中譯:〈清代
州縣衙門訴訟的若干研究心得-以淡新檔案為史料〉,《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八
卷法律制度,中華書局,1992年】。
6. Mark A. Allee, Law and Local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Northern Taiwan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1994.【中譯:王興安譯《十九世紀的北部台灣:晚清中國的
法律與地方社會》,播種者文化有限公司,2003年】。
7.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 C. Huang eds.,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1994。
8. 高志彬〈淡新檔案史料價值舉隅─以新苗分界案為例〉,國立台灣大學歷史系《台灣史料
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4年)。


H
1. 滋賀秀三等著,王亞新編譯《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8年)
2. 《中國──社會と文化》第十三號(1998)〈小特集「後期帝政中國における法•社會•文化」〉
3. 寺田浩明〈清代土地法秩序における「慣行」の構造〉,《東洋史研究》第48卷第2號
(1989年)
4. 寺田浩明〈清代司法制度研究における「法」の位置付けについて,《思想》第792號,
1990年。【中譯:王亞新譯〈日本的清代司法制度研究與對「法」的理解〉,王亞新編譯
《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5. 寺田浩明〈明清法秩序における「約」の性格〉,《アジアから考える4社會と國家》(東
京大學出版會,1994年)
6. 寺田浩明〈明清法制史學の研究對象〉,東北大學《法學》第58卷第3號(1994年)
7. 寺田浩明〈清代民事司法論における「裁判」と「調停」──フイリプ•オアンの近業に寄
せて〉,《中國史學》第五卷(1995年)
8. 寺田浩明〈權利と冤抑──清代聽訟世界の全體像〉,東北大學《法學》第61卷第5號(1997
年)【中譯:王亞新譯〈明清時期法秩序中的「約」的性質與冤抑——清代聽訟和民眾的民事
法秩序〉,王亞新編譯《明清時期的民事審判與民間契約》,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9. 寺田浩明〈合意と齊心の間〉,森正夫•濱島敦俊等編《明清時代史の基本問題》(汲古書
院,1997年)
10. 岸本美緒〈明清時代の鄉紳〉,《シリズ世界史への問い》7(權威と權力)(岩波書
店,1990年)
11. 「後期帝政中國における法•社會•文化」小特集,《中國──社會と文化》第十三號(1998年)
12. 唐澤靖彥〈話すことと書くことのはざまで:清代裁判文書における供訴書のテキスト
性〉,《中國──社會と文化》第十號(1995年)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7  淡新檔案與歷史研究 
第2週
9/24  放假 
第3週
10/01  淡新檔案文書學 
第4週
10/08  陳志豪17335/王雲洲11302 
第5週
10/15  老師請假,調課至10/29、11/5中午 
第6週
10/22  老師請假,調課至11/12、11/19中午 
第7週
10/29  張敦為12402/許雅雯21207/陳志豪Ⅱ 
第8週
11/05  張安琪21301/林子超12229/張敦為Ⅱ 
第9週
11/12  許雅玲21206/洪鈺瑋35302/王雲洲Ⅱ 
第10週
11/19  停課 
第11週
11/26  黃懷賢33207/巫翊愷16511/許雅雯Ⅱ 
第12週
12/03  邱柏翔22103/張安琪Ⅱ/林子超Ⅱ 
第13週
12/10  停課 
第14週
12/17  汪竹瀅35513/許雅玲Ⅱ/洪鈺瑋Ⅱ 
第15週
12/24  曾寶滿32215/黃懷賢Ⅱ/巫翊愷Ⅱ 
第16週
12/31  邱寶琳15106/邱柏翔Ⅱ/汪竹瀅Ⅱ 
第17週
1/07  李承恩/曾寶滿Ⅱ/邱寶琳Ⅱ 
第18週
1/14  期末考週